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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娱乐城官方2015年12月新闻发布会

来源:365娱乐城官方 日期:2015-12-18 字号 颜色

 

 

赵建军

      各位新闻界、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365娱乐城官方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对市区水、气阶梯价格制度政策进行解读;二是通报市级价格诚信单位(经营户)评选活动有关情况;三是解读环保信用评级企业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
      下面,我介绍一下参加发布会的人员,这位是市物价局工农产品价格处处长李保国,这位是价格检查执法分局副局长栾春泉。同时,我们还邀请到了人民网、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市电视台、市电台、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网等9家媒体的记者朋友,在此表示欢迎。首先,请李处长对市区水、气阶梯价格制度政策情况进行解读。


李保国: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现在由我来为大家解读一下完善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和民用天然气两个阶梯价格制度政策的相关情况:首先,介绍一下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相关情况。

      (一)现行市区阶梯水价制度及居民用水基本情况我市市区(不含赣榆区)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阶梯水价制度。水量设置为三级,第一、二阶梯分别按每户月用水量20、30吨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基本水价按1:1.5:2的比例安排。实施后,阶梯水价制度各方反映总体良好。
      (二)国家和省的最新政策规定2013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4年5月,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设市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已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要按国家省指导意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各阶梯水量设置为三级,第一、二阶梯水量分别按覆盖85%、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基本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三)完善市区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政办〔2015〕1692号批示精神,我局于2015年9月启动了相关程序。经调研分析和成本监审,于10月23日召开了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总体上理解支持听证方案。在充分征求市城建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和充分吸纳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完善方案,并报请市政府和省物价局同意,决定完善市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同时,根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规定,我局采取总体分析、抽样调查、分类测算等方式,从合理性、合法性、可控性、可行性等方面,对方案实施影响进行了详细的测算和充分的风险评估,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四)完善市区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主要内容新方案主要在原阶梯制度基础上,做了完善:1、阶梯水量设置仍为三级,原方案为“第一、二阶梯按每户月用水量20、30吨确定”,调整为第一、二阶梯按每户月用水量15、25吨(年用水量180、300吨)确定。2、基本水价不作调整,阶梯价格由原按基本水价1:1.5:2的比例安排调整为1:1.5:3的比例安排。即基本水价1.62元/吨不变,第一、二阶梯价格不变,第三阶梯价格到户价由4.57元/吨调整到6.19元/吨。到户价包含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3、原阶梯制度中“对用水人口超过5人及以上的居民户每增加1人,在第一阶梯内每人每年核增60吨用水量”,调整为“对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居民户每增加1人,在第一阶梯内每人每年核增48吨用水量,超过部分按政策执行阶梯式水价”。4、对市区原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暂不实施阶梯水价,其基本水价在第一阶梯价格基础上上调0.1元/吨。5、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户,继续享受用水优惠政策。即第一阶梯到户价格执行1.25元/吨;第二阶梯内到户价格执行2.06元/吨;第三阶梯到户价格执行2.87元/吨。6、对市区暂未完成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的合用表用户和市区转供水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
      (五)影响分析1、预计我市CPI(直接计算)将同比增加约0.005%,较我市今年1—11月累计CPI涨幅1.7%影响不大。2、94.87%的第一阶梯居民用户不增加支出;4.35%的第二阶梯居民用户,每月户均增加支出1.7元;0.78%的第三阶梯居民用户,每月户均增加支出27元。3、对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773户非居民用户,每月户均增加支出167.38元。4、每年为自来水企业消化成本约222万元,将引导企业加大抄表入户和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的力度。
      (六)实施时间新的调整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水量满足阶梯条件时即自动计收阶梯水价。因抄表时间差异,计收水费时应按原价、新价及相应的用水量分别计算。

 

赵建军:

      下面,请栾局长通报一下市级价格诚信单位(经营户)评选活动的有关情况。


栾春泉: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年9月,由市物价局牵头,市信用办、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指挥部共同参与,在全市范围启动开展了“2014—2015年度连云港市价格诚信单位(经营户)”评选活动。12月8日,市物价局公布了本次评选活动结果,共有55家单位、经营户被命名表彰为“连云港市价格诚信单位(经营户)”。下面,我主要介绍一下评选活动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评选的背景与特点。为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价格服务企业年”、“价格诚信有序年”等工程为抓手,通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经营户)创建活动,引导促进经营者和其他组织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守信践诺,推进价格领域诚信建设,进一步助推“诚信连云港”建设。本次评选活动有四个特点:一是规范经营者申报要求。评选启动之时,活动主办单位便制定公布了《连云港市价格诚信单位考核评价标准》、《连云港市价格诚信经营户考核评价标准》。创建单位或经营户对照标准形成自我评分表,会同申报表、价格诚信承诺书、创建工作汇报等材料同时申报,提高创建单位的重视程度和达标率。 二是引入消费者评价机制。在现场考核阶段,随机选取消费者开展消费满意度调查活动,听取消费者评价意见。查看相关记录,电话回访消费者,重点了解申报对象履行承诺、投诉办结情况,以保证创建单位或经营户价格诚信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度。同时,对收到消费者锦旗、表扬信、感谢信的,查实后给予加分。三是坚持信用查询把首关。由市信用办委托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对申报单位或经营户在江苏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中进行查询,出具企业信用审查报告,对存在行政处罚记录或失信信息的申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共有6家申报单位或经营户被一票否决。四是配套激励措施彰诚信。市级价格诚信单位(经营户)信息录入连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列入单位和企业信用综合竞争力评价指标之一。同时,将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二、本次评选活动的结果。在各地初审培育的基础上,经现场考核、信用查询、社会公示等程序,市物价局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4—2015年度连云港市价格诚信单位(经营户)的通知》(连价检〔2015〕179号),公布评选结果,共有39家企业单位被命名表彰为“连云港市价格诚信单位”,16家经营户命名表彰为“连云港市价格诚信经营户”,分别是:
      (一)被评为“连云港市价格诚信单位”的有:保利连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乐天玛特商业有限公司连云港苍梧路店、江苏振大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连云港润云商贸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百草堂大药店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云港市华诚超市有限公司镇海路分公司、连云港市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连云港市南方超市有限公司、连港市全福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渔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微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江苏汾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赣马服务区、江苏华怡珠宝有限公司、江苏润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连云港富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赣榆老百姓药品零售有限公司、连云港信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御新坊商贸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公司、东海县初级中学、东海县和平路小学、东海县牛山街道机关幼儿园、江苏华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东海五交化有限公司、灌云谢氏葆龄堂有限公司、灌云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乐天玛特商业有限公司灌云店、江苏有限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灌云分公司、连云港市烟草公司灌云分公司、连云港苏宁云商有限公司灌云胜利路店、苏果超市(连云港)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灌南县放心药店有限公司、灌南县二郎神文化景区管理处,一共39家企业单位。
      (二)被评为“连云港市价格诚信经营户”的有:赣榆区青口镇胭脂堂日化经营部、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岗埠店、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海连西路店、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海连新天店、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海州店、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沈圩二店、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西小区店、连云区峰顺海鲜居、连云区伏家海鲜楼、连云区福海渔港酒楼、连云区富港海鲜酒楼、连云区海珍霖酒店、连云区润雅海鲜楼、连云区兴业海鲜楼、连云区渔公渔婆海鲜楼、连云区醉美海鲜馆,一共16家经营户。
      希望被命名表彰的单位和经营户,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进一步健全价格管理制度,模范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完善优化投诉处理机制,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在价格诚信建设中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县区价格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加大对价格诚信工作的宣传力度,培育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营造让诚信者一路畅通、一路优先的和谐价格环境,为推进“诚信连云港”建设作出新贡献。


赵建军:

      下面,请李处长解读一下环保信用评级企业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的有关情况。

 

李保国: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12月17日,市物价局、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局、信用办等5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环保信用评级企业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连价工〔2015〕188号),就环保信用评级企业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作出明确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出台这个政策文件的相关情况:一、目前我市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情况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环保部门结合全市382家重点工业企业(非国控)2014年的污染排放数据和环境管理信息,于6月3日确定了工业企业环保信用评级结果。共评出绿色企业3家,蓝色企业356家,黄色企业19家,红色企业1家,黑色企业3家。
      二、最新政策规定: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和省物价局要求,全面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费对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促进作用。有条件地区可逐步按照环保部门开展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分档制定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0.6元/立方米;对被评为“黑色”等级及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1.0元/立方米。
      三、我市环保信用评级企业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对我市市区(不含赣榆区)范围内所有参加环保评级的工业企业征收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对被评定为“绿色”、“蓝色”、“黄色”等级的企业维持现有污水处理费标准不变;对被评定为“红色”等级企业的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0.6元/立方米;对被评定为“黑色”等级及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红色”等级企业的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1.0元/立方米。自市环保部门公布上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后的次月起,对各企业根据评级结果等级实行相应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执行期为一年。
      四、实施程序:市各级环保部门每年组织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评级结果,同时通过“诚信连云港”网向社会公开;市物价部门以评级结果为依据,明确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的具体单位、收费标准及执行时间;市城建部门负责督促污水处理费代收单位,落实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的各项规定;市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将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管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的企业应按照相应的标准,随自来水、自备水源水费缴纳污水处理费。市物价、财政、建设、环保、信用办等部门将联合组织专项督查,促进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的全面落实。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省有相应新政策出台,按上级政策执行。

 

赵建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