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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娱乐城官方2015年11月新闻发布会

来源:365娱乐城官方 日期:2015-12-03 字号 颜色

  


 

万兴军:
      各位新闻界、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365娱乐城官方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有四项内容:一是对《连云港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进行解读;二是解读连云港市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相关政策;三是通报全市平价商店营运有关情况;四是通报连云港市清费治乱减负工作有关情况。
      下面,我介绍一下参加发布会的人员,这位是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严文书,这位是医药价格处处长杨汝成,这位是工农产品价格处处长李保国。同时,我们还邀请到了人民网、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市电视台、市电台、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网等9家媒体的记者朋友,在此表示欢迎。首先,请严处长对《连云港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文件进行解读。

 

严文书: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11月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连云港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审议稿),该《办法》将以市政府印发,下面,我重点从3个方面向大家解读一下:
     第一,出台背景。去年9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随后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扬尘排污收费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扩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范围至全省,征收标准提高至1元/平方米·月,同时要求各市制定扬尘排污收费管理办法和具体标准。市政府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市物价局根据省文件精神,牵头环保、财政两部门制定本《办法》。
      第二,主要内容。本《办法》共五章二十条,除总则和附则外,还包括扬尘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与计算方法、申报与核定的程序、征收与管理等内容。下面重点介绍四方面内容:(一)适用范围:《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所有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办法》第四条规定:“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负责缴纳”。也就是说,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同时,《办法》附则规定,对不产生地面扬尘的地下工程免收扬尘排污费;附属绿化工程在建设工程中要计算扬尘排污费。(二)征收标准与计算方法:《办法》第二章规定扬尘排污费征收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并明确了扬尘排污费总额的计算方法。同时,计算方法中设置了工程调整系数、达标削减系数,通过这两个系数,一是可以划分不同施工工地、施工条件征收的扬尘排污费标准,二是可以引导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扬尘排放。(三)申报与核定征收的程序:《办法》第三章、第四章明确扬尘排费的申报与核定、征收程序,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环保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环保部门负责对施工工地采取的扬尘控制措施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算扬尘排污费总额并下发《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四)扬尘排污费的使用与管理。《办法》第四章着重对扬尘排污费的性质以及使用与管理作了明确规定。明确扬尘排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征收、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并作为扬尘污染防治经费来源。
      第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一)关于“工地扬尘”“扬尘排污费”的确切定义:《办法》所指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是指上述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包括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工程渣土等易扬散物料。扬尘排污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排污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征收的环境补偿费。(二)收费总额与治理达标情况挂钩。征收扬尘排污费不是为了增加企业负担,而是为了利用价格杠杆,提高企业治理扬尘的积极性,减少扬尘排放。新办法实施后,将由环保部门对每个施工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和考核,根据考核分值计算收费总额,企业扬尘治理越好,收费就会越少,甚至不收费;治理越差,收费就会越高。(三)达标削减系数与考核奖惩挂钩。为进一步提高价格杠杆作用,增加对施工工地的奖惩力度,凡是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其达标削减系数将扣除0.1;对获得市级和省级文明工地的,其达标削减系数将分别增加0.1和0.2。

 

万兴军:
      下面,请杨处长解读一下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相关政策。
   
杨汝成: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去年6月,省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全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这标志着价格部门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从具体的价格管理转化为行为管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为规范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行为,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内部价格管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11月20日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明确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相关政策的通知》(文号为连价医[2015]164号)。下面,我重点解读一下文件其中的2个方面规定:
      第一点,针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的政策规定。主要包括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两个方面规定:1、医疗服务价格。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市场供求和支付方承受能力,自主合理制定价格,价格制定或调整需公示一周,按管理权限告知价格、卫计和人社部门后执行,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调价周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2、药品价格。包括四个方面:(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2)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加价率政策,以药品最小零售包装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价加价率不超过15%,实际购进价500元及以上的药品,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3)按照2015版《江苏省低价药品目录》,纳入江苏省低价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在日均费用标准内(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由非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销售价格。(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销售价格实行差率管理,加价率不得突破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中药饮片价格管理的通知》(文号为苏价[2015]5号)规定的35%。
      第二点,非公立医疗机构要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一方面,要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做好医药价格公示。对医疗服务、药品、特殊医用材料可采用公示栏、滚动屏、触摸屏等形式进行价格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等;药品价格公示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计价单位、生产厂家、零售价格等;特殊医用材料公示内容包括:编码、项目名称、特殊医用材料名称、生产厂家、价格等。另一方面,建立费用清单制度,向患者提供医药等费用清单。对门诊患者须提供门诊收费结算清单,门诊收费明细清单须注明姓名、日期、费用项目具体名称、金额及药品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金额和总金额等内容。对住院患者须提供每日住院费用清单和出院清单,每日住院费用清单应注明姓名、日期、费用项目名称、金额及药品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数量、金额和总金额等内容;出院清单应标明姓名、住院日期、出院日期、天数、费用项目、金额和费用总金额等内容。作为医药价格管理的职能部门,市、县(区)物价局将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定期开展收费公示情况督查,借助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患者的正当权益,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规范管理。

 

万兴军:
      下面,请李处长通报全市平价商店营运有关情况。

 

李保国: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上午好:自2011年创建平价商店以来,市物价局积极探索平价商店建设与管理工作,围绕“稳价、服务、惠民”功能定位,做大做强平价商店,经过创建和升级改造,全市平价商店在门店形象、店内管理、经营氛围、惠民成效等方面实现了提档升级,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得到了市民的认可。目前,全市有平价商店69家,年销售平价农副产品近3000万公斤,有近百万人口受益,为市民节约支出约1600万元。现将我市平价商店的运营情况通报如下,主要是“三个转变”:
      第一,在机制建设方面,实现了“从建到扶”的重心转变。一是上下联动,推动平价商店惠民利民常态化。坚持市、县(区)两级联动,物价、商务、财政多部门共同扶持,制定对平价商店的常态化扶持政策。由市物价局牵头,县区责任包干,负责平价商店的开办考核、日常巡查、月度考核和年终考评。建立了平价商店月度考核、季度通报制度,定期联合商务、财政等部门,采取抽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定期通报考核和整改情况。二是责利相当,增强平价商店主体的责任感。为了提高平价商店的责任意识和运营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组织1次业务培训。同时,建立考核检查与资金补贴相挂钩制度,根据考核情况,适时给予平价商店相应的奖补资金,逐步建立起由政府部门提要求并给予扶持,企业独立经营自主管理,责任自负的良性机制。三是有进有退,进退结合。2014年,我们重新修订了《平价商店管理考核办法》,提出了操作性更强的“六看六查”具体要求。新《考核办法》实行以来,共有32家被淘汰出局,新增补3家,平价商店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
      第二,在提档升级方面,实现了“从弱到强”的品质转变。一方面,通过系列主题活动擦亮平价商店的品牌形象。去今两年,市政府连续把平价商店提档增效作为“百件惠民实事”,我局及时开展市级“示范平价商店”创建活动,评出当年20家市级示范店。同时,开展以“提升形象,增强综合管理;提升档次,增强社会效应”为主要内容的“双提双增”活动,引导平价商店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规范化程度。另一方面,通过系列扶持措施来提升平价商店的整体实力。一是从省、市两级价格调节基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扶持平价商店。二是对所有平价直销店给予享受居民用水、用电价格优惠政策。三是协调市商务、交通部门为平价商店办理道路交通“绿色通行证”。四是协调市四季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平价商店车辆办理免费通行证。
      第三,在功能发挥方面,实现了“从优到特”的阶段转变。一是在稳定价格方面,我们把平价商店建设作为稳定菜篮子价格、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求每个平价商店经营平价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每个品种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不少于15%。二是在提升效益方面,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每年组织1至2次对接活动,帮助平价商店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合作关系,采购到更加新鲜廉价的农产品。三是在惠民便民方面,每年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我们都要号召平价商店开展蔬菜品种更多、优惠幅度更大的“平价店省钱日”活动,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廉的农产品。虽然我们在平价商店惠民利民方面作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认识到存在的不足问题。在此,真诚邀请广大市民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不断提升平价商店惠民利民的功能作用。

 

万兴军:
      下面,请严处长通报我市清费治乱减负工作有关情况。

 

严文书: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家好!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实施普遍性降费的要求,去年以来,市物价局围绕“清费减负、助力发展”的主旨要求,结合职能实际,大力开展了清费治乱减负系列行动,目前一些工作成效正在显现当中,得到了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充分肯定。第一,在“清费减负”方面,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各类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去年以来,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清费减负工作部署,我市共取消、放开、停征免征和降标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312项(含我市自行取消和放开的27项),其中取消170项、放开55项、停征免征55项和降低标准32项。经过清理,截至11月底,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总数为238项,以上所清理收费项目,每年可为企业和群众减负2.35亿元。同时,建立并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和动态管理制度,近期我市新出台或拟出台2个目录、6个清单,其中,(1)《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及33家单位、129个收费项目;(2)《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涉及37家单位、109个收费项目;(3)《主要涉农项目收费清单》涉及28家单位、40个收费项目;(4)《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涉及15家单位、22个收费项目;(5)《涉及房地产项目收费清单》涉及15家单位、38个收费项目;(6)《涉车项目收费清单》涉及7家单位、26个收费项目;(7)《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涉及15家单位、35个收费项目;(8)《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涉及18家单位、64个收费项目。上述目录、清单将于近日出台公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将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执行。此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今年我局联合市政务办,大力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一窗式”集中收费制度,对入驻单位的行政审批和服务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共确认9家单位、19个收费项目。同时,对确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公示,制作了统一的政务服务收费项目公示牌和承诺牌,发放到各服务单位窗口,要求做到公示之外无收费,坚决杜绝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现象。
      第二,在“治乱规范”方面,开展重点领域价费执法行动,查处各类乱价费行为,切实营造规范有序的价费环境。一是切实加强涉车涉企收费行为监管。去今两年,先后开展涉车、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交通、公安、国土、建设、房管、环保、城管、人社、民防等部门,以及机动车检测机构等涉及机动车、驾驶员收费的企业和其他组织等各类单位近40家,查出违规收费案件9件,没收违规金额100余万元。2015年7至8月,我局又组织开展县区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交叉检查,重点检查了与房地产收费密切且收费项目较多的29家职能单位,查出违规收费案件17件,目前已将案件移交县区依法处理。二是积极整顿医疗领域乱收费行为。2014年8至11月,开展全市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共检查市、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8家,查出涉嫌违规收费1300余万元。截至今年6月,依法完成医疗收费案件处理,上缴财政罚没款1460万元。三是大力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2014年,重点对市属学校收费行为进行检查,依法没收“乱收费”价款139万元,并上缴财政。2015年3至4月,对全市范围内有关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开展专项检查,查出8家学校涉嫌违规收费,主要存在收取教材折扣但未抵充学生书本费、自立项目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问题,目前正在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四是有效清理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对全市13家“农”字头银行服务收费情况开展检查,对9家存在不合理收费行为的银行依法处理,共处罚没款516万元,有力地遏制了商业银行乱收费行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贵的问题。

 

万兴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