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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平价商店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农产品价格处 日期:2015-09-29 字号 颜色

各县、区物价局(分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各平价商店:

      为进一步加强平价商店管理,发挥平价商店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调控与引导作用,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平价商店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加强平价商店日常监管,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在“两节”期间,各县区要加强对各平价商店的日常监督,结合市级“示范平价商店”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落实平价商店日常管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指导各平价商店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发挥平价商店示范引导市场价格的作用。目前,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已拨付到位,各县和赣榆区要按照平价商店考核奖励办法规定,加强考核,抓紧落实,按照省局奖补资金不低于上年奖补标准的要求,兑现拨付平价商店考核奖补资金,并将奖补方案报市局备案,充分调动平价商店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平价商店功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二、积极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作用。在“两节”之际,各平价商店要积极组织调配货源,畅通产销对接渠道,切实履行保供稳价义务,实实在在让利于民,为保障节日期间市场商品供给充足和价格平稳有序奠定基础,努力实现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增收。

       三、扎实提升平价商店经营管理标准。节日期间,各平价商店要在保障每天15个蔬菜品种低于市场价15%,粮、油、肉、蛋类各有1个品种低于市场价5%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平价范围,提供更多顺应节日期间百姓生活需求的平价商品,坚持平价标准只提不降,平价品种只增不减,平价品质只高不低,平价氛围只浓不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