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市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政策

来源:365娱乐城官方 日期:2017-09-30 字号 颜色

  9月28日,市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对《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通知》、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政策以及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情况和市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价格的核定情况进行了解读。市物价局副局长万兴军、副局长丁元奎、服务价格处处长李保国、工农产品价格处处长张金保等参与发布。

  从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国庆、中秋佳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基本稳定,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消费环境,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就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向各县区政府、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下发了通知,通知要求:一是要强化市场价格综合调控。协调组织好两节期间市场粮油、蔬菜、肉类等重要农副产品调运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供应充足。二是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粮、油、肉、蛋、奶、食盐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动态,特别是要强化两节需求旺盛的月饼、旅游消费、交通运输、商贸餐饮、住宿等市场价格情况。三是要突出重点领域市场执法检查。要重点加强对旅游、交通、零售等领域的监管,切实防止天价餐饮、天价购物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要做好舆情引导与应对工作。严厉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谣言,及时澄清虚假信息,严防涉价谣言引发突发事件。

  发布会还对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政策进行了解读。该政策主要适用于市区(不含赣榆区,下同)新建商品房,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备案程序为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前,须到市物价局办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手续。市物价局综合考虑成本、历史成交价格、周边同品质同类型楼盘销售价格和历次申报的销售价格等因素指导开发企业申报备案价格。首次销售的项目,备案均价不应高于周边地块同品质同类型楼盘备案均价。同一销售项目备案均价不应高于上一批次同品质同类型楼盘备案均价。备案价格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在售房源网签率超过70%且有客观原因确需调高的,按规定重新备案。

  发布会还对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市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价格进行了发布。其中,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拆迁)按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道路、水利、管网等施工工程项目按4.5元/吨计征。相关减免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另外,市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包含电费和服务费)。纯电动客车充电设施服务最高价格为1.54元/千瓦时;因目前暂无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运行,为鼓励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发展,继续维持原定充电设施服务最高价格1.4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