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问: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价格举报?
答:消费者可以通过12358举报电话、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价格举报。
101、问:消费者进行价格举报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消费者进行价格举报时要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名称)、地址,被举报人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同时要保管好相关票据。
102、问:对于价格举报的受理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属于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范围的,予以受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一)举报事项不属于价格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的;
(三)没有提供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的;
(四)对同一个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其他机关已经受理的;
(五)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举报人提出举报,但没有提供新的事实的。
103、问:消费者在进行价格举报时,是否可以提出价格投诉?有何具体规定?
答:因生活需要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可以单独或者在进行价格举报时一并对涉及自身价格权益的民事争议提出投诉。价格投诉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民事请求事项及相关证据。
104、问:价格主管部门在受理价格投诉后,应在多少日内办结?
答:价格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
105、问:价格投诉有哪些救济途径?
答:当事人一方拒绝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不执行调解协议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6、问: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如何处理?
答: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责令被举报人将多收价款退还消费者。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后,依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等决定或者不予立案的,为举报办结。
107、问:在举报过程中,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答: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